为了给广大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,为了全面提高我系各寝室卫生状况,电气系学生会经长期研究决定,制定一些相关奖惩制度,根据各寝室的卫生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,以提高同学们的劳动积极性。要求:周一至周日,每天打扫一次(特殊情况除外),早晨起床整理被褥及日常用品,并保证寝室内无纸屑、烟头、瓜子壳等。根据各寝室卫生质量,给予一定的奖惩。
一、明确责任
班长、团支书、各班卫生委员和各宿舍舍长共同负责,具体分工如下:
1、班长、团支书:将卫生工作作为自己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,加强全班同学的宿舍卫生意识,搞好本班级的宿舍卫生,配合生活一部检查宿舍卫生。
2、生活委员:不定时的到本班宿舍查看,督促并指导同学搞好卫生,定期召开寝室长会议, 配合卫生部检查宿舍卫生。
3、寝室长:由各班生活委员直接管理, 将通知及时下达给各宿舍成员,带领本宿舍成员搞好卫生。
二、奖励方面
每两个月定期对卫生较好寝室进行表彰并给与一定物质奖励,获系文明寝室加2分/次/人,院文明寝室加3分/次/人。
三、惩罚方面
由生活一部和女生部把检查的卫生结果直接反馈到各个班级,如卫生太差且多次给于警告仍不改者直接给予通报批评。寝室卫生寝室长为第一责任人,有义务督促寝室人员按时打扫寝室。学期内,被查出有一次未打扫寝室,对寝室长进行通报批评,有两次未打扫的对该寝室全体成员进行通报批评,并更换寝室长。受通报寝室,寝室长本学年综合测评减三分每次,寝室成员减两分每次。一学期内,通报批评累计达两次,学生会将建议其班主任取消该寝室寝室长评优、评先资格及奖、助学金的获得。累计达三次或三次以上,学生会将建议其班主任取消该寝室所有成员评优、评先资格及奖、助学金的获得(注:打扫不干净,拒检均以没有打扫处理)。
凡是学生会、团委、党章学习班、心理健康协会等电气系学生组织的部长、干事,班级班委、团委成员寝室未打扫,将适当取消其所在组织的资格。
经系领导同意,该制度与即日起生效。
电气工程系
2010年10月16日